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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法律询问答复制度的去留

   发布时间:2025-04-05 19:23:59   发布者:过桥抽板网

2019年,在全市25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置卫生院3所、卫生室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

在赤水河主要支流之一扎西河穿洞河段,陈豪、阮成发认真检查了岸线修复绿化、城镇拆旧还绿等工作,要求加强植树绿化,进一步改善生态、美化景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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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成发要求抓好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要求的具体实践,是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的根本要求,我们务必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威信县城扎西老街,陈豪、阮成发督促检查了生活污水和垃圾规范处理、污水管网改造等工作,强调要持续做好两污治理,抓好管线入地工作,提升老城区风貌。要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强化监督,举全省之力坚决保护治理好赤水河流域。在镇雄县大湾镇罗甸村,陈豪、阮成发实地检查了赤水河水质情况,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态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渔政规范管理等工作。陈豪强调昭通市县两级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整改责任,逐一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来源:@云南发布撰文:杨猛摄影:张彤在工作座谈会上,听取昭通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后,陈豪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河湖保护治理的坚定决心,为我们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建忠雷明娟)。

望着技术人员辛苦忙碌的样子,搬迁群众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5月21日上午9时,昭阳区永丰镇虹桥社区的乡亲们迎来了一支特殊的服务队,这支由昭通广电网络50多名党员组成的服务队将上门为他们免费安装有线数字机顶盒。同志,可不可以先去帮我家安装一下?安装技术员刚下楼,正好遇上6栋2单元10楼的大妈赵庆芬,原来赵大妈因为喉咙不舒服,急着去医院输液,担心输液回来错过安装机顶盒,就等在楼下提出了这个请求。据了解,这支服务队当天共为400多户搬迁群众安装了机顶盒。

让搬迁群众及时听到党委、政府的声音,这是我们开展这次免费上门服务的初衷。对于现在拥有的生活,雷家祥充满了感激,他说,没搬家之前,在大山包看电视用的是小锅盖,如果遇到阴雨天气,收看电视图像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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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搬到这里,昭通广电网络的同志免费安装有线电视,图像高清,效果很好,不仅能收看到昭通本地新闻,还能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一些惠民政策。妻子除了料理家务,还会到社区的扶贫车间打工补贴家用。安装的技术人员二话没说,立即带上工具随赵大妈上了楼。采访中,记者得知,雷家祥一家4口人,分到的住房有100平方米,夫妻两个带着一双儿女,大女儿在昭通城一家餐馆打工,儿子在永丰中学上初三。

雷家祥说,搬进来几个月了,一直没来得及买,听到服务人员说先把他家的机顶盒安装好,老雷立刻变得有点迫不及待,恨不得一下子就去买台新电视回来。在社区小广场,党员服务队进行简单的分工后,分成19个安装技术服务小组,在该社区党支部书记的指引下,开始入户安装《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实施将为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证,规范了城市河道管理,水体、河岸、水生物资源、民俗风物、历史文化等管理和保护,维护城市河道管理生态的基本功能,为实现昭通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提供了法治保证。阐述了立法目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等,内容较为完备、权责明晰、规定合理、程序清晰,充分体现绿色原则,突出地方特色。

近年来,在昭通城市河道管理和整治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针对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的法规依据作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权责不明,城市河道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不合理。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林彦:法律询问答复制度的去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制定《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实施后的打算和关注的重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介绍,《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共19条,包括3个方面:立法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昭通日报社、昭通广播电视台、北纬29°、微昭通的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市人大秘书长黄光瑞就《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于2019年12月27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昭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河流达27条,在城市化进程中,部分河道被破坏和侵占,导致河流水质变化、功能退化、自然生态系统受损。制订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的专门法规,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理顺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体制的需要,也是实现城市河道科学治理、依法管理、合理保护的需要,将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推进美丽昭通建设,进一步保障城市河道安全,提升城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河道管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钱江 聂孝美。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职责权限。定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具体的禁止性行为和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朱大庆主持。

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属于保护和优化水生态环境,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制订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的专门法规,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理顺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体制的需要,也是实现城市河道科学治理、依法管理、合理保护的需要,将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推进美丽昭通建设,进一步保障城市河道安全,提升城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河道管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阐述了立法目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等,内容较为完备、权责明晰、规定合理、程序清晰,充分体现绿色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市人大秘书长黄光瑞就《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作了介绍。近年来,在昭通城市河道管理和整治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针对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的法规依据作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权责不明,城市河道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不合理。

据介绍,《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共19条,包括3个方面:立法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于2019年12月27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钱江 聂孝美。具体的禁止性行为和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定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昭通日报社、昭通广播电视台、北纬29°、微昭通的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朱大庆主持。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职责权限。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属于保护和优化水生态环境,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制定《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实施后的打算和关注的重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昭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河流达27条,在城市化进程中,部分河道被破坏和侵占,导致河流水质变化、功能退化、自然生态系统受损。《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实施将为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证,规范了城市河道管理,水体、河岸、水生物资源、民俗风物、历史文化等管理和保护,维护城市河道管理生态的基本功能,为实现昭通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提供了法治保证

法律责任部分的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上位法处罚幅度和范围设定,体现了以人为本,教育管理为主的原则,行为人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能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的,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提出了制定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专项规划、城市河道整治年度计划以及划定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要求。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村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咨询专家库部分专家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逐条审议,最后形成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报请市委批复同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形成《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表决,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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